青岛黄海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关于征集
校友“老照片”、“老物件”等资料和实物的通知
亲爱的青岛黄海学院海内外广大校友:
三十载薪火相传,三十载春华秋实。2026年是我校建校30周年。为生动展现学校发展历程,传承“知行合一”精神,现面向海内外广大校友征集老照片、老物件等资料和实物。
自1996年建校以来,学校各个历史时期、各个办学地点,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资料与实物。
(一)文献资料类:
1. 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学报等各类文字出版物、画册、历届毕业生的纪念册等);学生作业、记分册、实习方案等。
2.各个历史时期新闻媒体报道校友主持或者参与的重要事件、活动、人物资料等。
(二)图片影像类:
1.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和重要领导来校参观、视察、访问、题词、讲学时的照片、影像资料等。
2.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照片、影像等相关资料;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教育教学、教学改革、教研活动、实验实习、生产实习、社会实践活动的照片、影像等相关资料。
3.反映校友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场景和文体娱乐活动以及参加校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的获奖照片、影像资料等。
4.反映师生集体或个人在教学科研、自主创新、参加校内外重要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成果奖的颁奖照片和影像资料等。
5.校友参加及组织全国性的、国际性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的照片、影像资料等。
6.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的照片、影像资料等。
7.历届毕业生班级通讯录、合影照。校友在海内外不同工作岗位上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为国家、学校作出的贡献,赢得的声誉,获得的表彰奖励、技术专利、科技成果等相关图片、照片、影像资料等。
8.知名、优秀校友的简况、简历、事迹介绍及照片、影像资料等。
9.各类媒体报道的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图片、照片影像资料等。
(三)实物类:
1.学校师生获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奖励证书、奖杯、奖状、奖章、奖牌等原件。
2.校友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或比赛中获得的奖励证书、奖杯、奖牌等原件。
3.学校的校旗、校徽、证章或有纪念意义的徽标、印章、重要报纸、杂志、简报、批文、纪念册、学生证、借书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录取通知书、毕业派遣证、成绩单、纪念册、内部票证等实物。
4.校友在校期间参与交流活动中获赠的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礼品、纪念品等实物。
5.知名校友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成果、手稿、笔记、书画作品、工艺品,以及在校期间的重要证件等。
(四)其他类:
其他具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资料与实物等。
(一)真实性: 所提供的资料应确为真实历史记录,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填写附件内信息)。
(二)可使用权:凡捐赠、提供复制、授权展示的资料,学校享有用于校史研究、陈列展览、文化宣传等非商业用途的权利。
(三)权属清晰:提供的资料如涉及知识产权、版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提供者负责。
1.捐赠: 鼓励无偿捐赠。学校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捐赠物品将登记造册,永久珍藏于学校档案室。对于特别珍贵、重要的资料,将根据资料价值给予适当奖励。
2.复制: 对于特别珍贵且提供者欲自行保存原件的资料,在征得提供者同意后,可由学校档案室进行复制、数字化处理后,归还原件。学校将向提供者颁发感谢证书,并赠送纪念品。
3.代管: 对于珍贵资料,提供者可委托学校档案室代为保管(双方签订协议)。代管期间,学校将妥善保管并适时展示,同时向提供者颁发感谢证书,并赠予纪念品。
集中征集: 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长期征集: 校史档案征集工作长期有效。
校友工作办公室:孔祥宇15314255511
薛钧威15666678615
热切期盼广大海内外校友积极参与此次征集活动,让尘封的记忆焕发新的光彩,共同为学校事业发展续写更加辉煌的篇章!
特此通知。
青岛黄海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