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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照丕(1893-1973),字绩甫,陈家沟陈氏第十八世,建国后受聘为全国武术协会委员。其出身太极名门,家学渊源深厚。自幼承陈延熙、陈鑫、陈登科、陈发科诸位前辈亲传,寒暑不怠,得陈氏太极拳精微真谛。年二十负笈远行,游走四方授拳。半生深耕拳术教化,于练功授徒之余,潜心深究拳理奥义,笔耕不辍,著述频出。先后著有《太极拳入门》《陈氏太极拳汇宗》《太极拳引蒙》《陈氏太极拳须知》,又名《太极拳理论十三篇》,为陈氏太极的民间普及与文脉传承立下不朽功业。其人承前贤之绝学,开后世之法门,是太极拳传承历程中,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名家。

陈照丕年谱
1893年
生于河南温县陈家沟。幼时母亲无奶,发育不良,体弱多病,曾三次气绝,被用芦席卷起抛于荒郊,经邻人救回才得以活命,三岁仍不会走路。
1901年(八岁)
开始跟随父亲陈登科学拳,五年刻苦练功,身体诸病皆除,体魄日渐强壮,初步领悟太极拳门道。
1906至1911年(十三至十八岁)
父亲病故后,跟随叔祖陈延熙、陈鑫以及三叔陈发科继续深造。十八岁时,已精通太极拳各式套路,兼擅刀、枪、剑、棍、大杆等各类武术器械。
1914年(二十一岁)
跟随亲友远赴甘肃、河北等地经商,受当地民众恳请,开始收徒教拳,正式开启授拳生涯。
1921年(二十八岁)
从外地返回陈家沟。当时全国提倡国术、御侮强种,各地纷纷创办国术社。温县成立国术社,陈照丕与陈发科一同担任教习,还协助清剿枪匪,保卫家乡乡里。
1928年(三十五岁)
受北京同仁堂东家乐佑申、乐笃同兄弟聘请,前往北京教拳,是第一位到北京公开传授陈氏太极拳的人。
河南同乡会清末翰林李庆临撰文在《时报》宣传陈氏太极拳,引来部分门户之见拳师上门较技。
陈照丕应约在宣武楼设擂,连打十七天未有对手,后经北京国术馆许禹生、李剑华出面调解和解。
自此,陈照丕与陈氏太极拳名声大振,被北京市政府、朝阳大学、中国大学等十七家单位聘请任教。
1930年(三十七岁)
应南京市长魏道明再三邀请,前往南京教拳,临行前推荐三叔陈发科赴北京接任教拳。
在南京期间,担任中央国术馆名誉教授,同时在南京市政府、全国民营电业联合会等处授拳。
1933年(四十岁)
担任全国运动大会国术裁判委员会委员、全国第二届国术国考评判委员会委员。
同年出版《太极拳入门》《陈氏太极拳汇宗》。
1937年(四十四岁)
抗日战争爆发,南京沦陷,陈照丕返回河南,先后在洛阳第一战区司令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直接税局等处教拳。
1942年(四十九岁)
受黄河水利委员会委员长张含英邀请,前往西安黄河水利委员会担任武术教官。
1945年(五十二岁)
抗战胜利,随黄河水利委员会迁回开封,继续任职并坚持业余传拳。
1948年(五十五岁)
开封解放,进入开封黄河修防段担任保管员。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工作之余不计名利,利用所有空闲时间收徒教拳。
1958年(六十五岁)
年老退休回到温县,县体委安排其在温县第一中学高中部担任武术教师。
同年三月参加全省武术表演赛,获太极拳第一名、梨花枪第三名。
1960年(六十七岁)
参加全国武术表演大会,被评为全国太极拳名手。
1962年(六十九岁)
出版《太极拳引蒙》。
1966至1968年(七十三至七十五岁)
十年浩劫期间,武术被划为四旧,陈照丕遭受冲击迫害,但坚持教拳初心不改,痴迷传承太极。
期间写下多首励志诗作,表明不惧打压、坚守传承、培育后人的志向,留下“说我疯来我就疯”等传世诗句。
悉心教导村中后辈,陈小旺、陈正雷、王西安、朱天才等人在其栽培下拳艺大进,日后皆成为省内外知名太极拳名家。
1971年(七十八岁)
冬日居住在村里饲养室茅草屋内,夜晚借油灯伏案写作,历时一冬一春,着手编撰《陈氏太极拳须知》,也称《太极拳理论十三篇》。
1972年(七十九岁)
将《陈氏太极拳须知》初稿整理完毕,由陈正雷复写数份,寄送国家体委、省体委、县体委。文稿以问答形式讲解拳理练功方法,为其毕生教拳经验总结,很快在民间广泛流传。
同年秋季,赴登封参加全省武术表演赛,亲自登台演练太极拳、太极剑、春秋大刀等套路。
省里确定其代表河南参加济南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彼时已重病卧床,未能成行,改由侄女陈爱英代为参赛。
1973年
陈照丕逝世,享年八十一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