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年前,我已从郑州铁检院退休,应邀参与郑州铁路局史志编撰工作,主要负责搜集整理郑州铁检机关初创史料。我与同事循着历史线索,前往郑州铁路局档案馆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图为作者(左)与同事一起观看《第一号通告》)
档案馆工作人员热情周到,搬来堆积如山的珍贵史料。我们拂去尘埃、翻开卷宗,掀开尘封半个多世纪的过往,仿若步入悠远的历史长廊。其中一份保存完好、墨迹犹存的老旧文档格外令人动容,那便是半个多世纪前郑州铁路沿线专门检察署发布的第一号通告。
1954年7月25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署第二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决议第四项“有重点地建立铁路水运沿线的专门人民检察署”的规定,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指示,郑州铁路沿线专门检察署正式挂牌办公并开始办案,同日该署代副检察长王学文向社会发出“郑州铁路沿线专门检察署第一号通告”。
建国初期,郑州铁路检察机关忠诚履职、公正执法,与铁路公安、铁路法院相互配合、彼此制约,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输的各类刑事犯罪及破坏铁路建设的经济犯罪,为守护铁路运输安全立下卓著功绩。1957年9月,遵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通知,全国铁路检察机关予以撤销。先辈恪尽职守、秉公办案的奉献精神,永载铁路检察史册。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粉碎“四人帮”后,共和国迎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春天,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完成重建。
1980年10月,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郑州分院正式定名,隶属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与中共郑州铁路局党委双重领导。鼎盛时期,分院下设武汉、襄樊、西安、安康、郑州、洛阳六个基层运输检察院。1982年5月1日,全国铁路检察机关正式挂牌履职办案。
郑州铁路两级检察机关重建以来,从严抓实队伍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锻造出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廉洁奉公、忠诚担当的铁检队伍,守护中原千里铁道线,为建设安全高效、文明和谐的郑州铁路局筑牢坚实司法保障,书写铁路检察事业崭新篇章。
2012年6月2日,全国铁路检察机关整体划转,正式纳入国家统一司法管理体制。历经岁月更迭、体制变迁,铁路检察事业薪火相传、继往开来,必将步履铿锵、行稳致远,奔赴更加灿烂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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