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内蒙古自治区电业管理局发行的债券,不仅是筹融资的凭证,更是内蒙古电力工业从“缺电大省”迈向“能源脊梁”的鲜活见证。
时间回溯到1987年,内蒙古电力工业处在“钱紧、电荒”的双重困局。当时,蒙西电网负荷受限,“停二供五”甚至“停三供四”成为常态。企业生产受限,百姓点灯都要掐着日子。国家财政投入有限,靠国家全包全揽搞建设的路子已经走不通。内蒙古自治区电业管理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在全国电力行业率先实行“投入产出”承包经营。1990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电业管理局电力建设企业债券面市。面值100元,期限3年,年利率高达12%,由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信托公司担保发行。这不仅仅是一张债券,更是一次全民办电的动员。它向全区城乡公开发行,机关干部、工矿职工、农牧民纷纷认购,用真金白银支持家乡建设。它成功筹集了第一批建设资金,开启了“集资办电”的新时代,让“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力量汇聚成推动电力发展的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