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九八二年,我年方十八周岁,好歹高中毕了业,前脚从泰安二中校门里出来,后脚就踏进了非主流青年的圈子里。我暗自窃喜,再也不为那一大堆功课发愁了,再也没必要焉道逃学威龙的事了,当年高考的规则是先预选后考试,预选不上连高考的资格都没有,我就属于高考没戏的那一类学生,因而拿了毕业证也意味着永久地下课了。不上学的光景真的好,就好比耶稣去掉了十字架那般舒坦,那时的我,与其说是年少无知,倒不如说是嬉皮情结作崇,整日里跟一帮不三不四的人厮混起来,反倒觉得好玩,也没什么大不了。其实那个年代的熊孩子不比现在的小痞子坏,那点小作孽放到今儿个就不叫个事,凑一块儿吃吃喝喝,拍拍打打,吹嘘一番某甲某乙某丙,俺一杆银枪,过了五关斩了六将,其实艳遇的女流氓并不多,哪有那么多码子好挂?练练霹雳舞是真有的事,那节奏挺刺激的,跳起来有模有样,有滋有味,好再过把港台糜糜之音的瘾,就已经足够另类了,至于黄赌毒,那年月还不兴这玩艺儿,亏了没有,因而也不曾有染,既便这样,我还是和那些哥们儿有所不同,区别就在于我还在团组织,作为一个共青团员,其种种表现不符合当时“五讲,四美,三热爱”等精神文明要求是不可以的,因此,我被办事处的人约谈了好几次,入党后备名额差点儿泡了汤,就为了这个,我那可怜巴巴的母亲啊,不知为我哭了多少回,抹了多少把眼泪,生怕我学坏自毁了前程。她老人家不怨自己的孩子不争气,反倒说外边的死孩子教唆坑害我,只要瞅见那几个狐朋狗友的影子,便骂得个狗血喷头,骂他们是街痞,流氓,劳改犯的货,哎呦呦!我的妈呀!都骂到这份上了,当儿子的哪还有个好?本来我就不是入伙的那块料,只是在一块玩耍而巳,有事从来不叫我掺和,经老娘这么一闹腾,更没人敢理睬我这茬了。没多久,我和那帮伙计们子的街友关系也便结束了,井水不犯河水,只好大路朝天,咱们各走一边。后来宅在家里好长一阵子,今儿个等明儿个等,也没等来招工指标,于是乎,我便去街道办的餐馆里做起了帮厨师傅,大概是物以稀为贵,那时候男同胞去服务行业工作很少见,几乎餐厅里忙前忙后做活的全是半旯子娘们,就我一个改样的,我自然享受到了女儿国里唐僧的待遇,但凡大事小情都迁就着我,久而久之,那所谓的妇女队长的名头,终究给我做实了职务,也该着端这碗饭,这不干则罢,一干就是十几年,直到买卖干垮了为止……
而我那些似曾相识的玩伴儿,却在“严打”的时候个个倒了大霉,几乎全进去了,有几个还给枪毙了,死得时候都不过二十三四岁的样子,至于犯了什么事,多少年时过境迁,我也记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