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这种酷刑在清朝末年大行其道,说明了清政府的司法制度已经完全失效。
不是法律太严苛,而是国家机器的各个部分都生锈了,在最后一点体面的时候只能用最原始的方式去维持。
很多人认为凌迟是皇权威严的体现,因此清朝法律严厉、威慑力大。

实际上恰恰相反,越是需要用极端肉刑来恐吓的社会就越说明它对于正常的社会治理已经失去了信心。
来看一下清末的老照片。凌迟现场的照片上,围观的人围得里三层外一层,表情麻木的占大多数,脸色发青的是少数人。这才是重点:
如果民众对于国家司法依然存有最基本的信赖,看到这样的情况至少会感到不舒服。但是他们可以围坐一圈看完整个过程说明这种情况已经不算异常了。
司法的底线一旦被打破,暴力就会自动升级。
清末地方财政到了什么地步?各级官员克扣挪用成了常事,监狱系统的经费也被一砍再砍。一个县的牢房里常年只有几个狱卒看守着犯人吃的东西都不够给狗吃的了。

正常审理需要的人证、物证以及程序,全部因为没钱而被省略。
州县官们发现,与其按照法律程序走,不如直接用极刑了事——既省去了司法成本又显得自己“雷厉风行”。
这就是凌迟在清末能够顺利执行的原因:不是皇帝下命令之后就马上照办,而是各级都发现与其费时审清楚不如一刀杀了省事。
流程越简单,权力就越舒服。
当司法系统只剩下“杀人”的功能的时候,它就不再是对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了,而成了权力偷懒的工具。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地方:清末凌迟的对象主要是“谋反”、“会党”的案子。
地方官员上报的时候,案情常常很模糊——没有确凿的证据、详细的口供,只有“据说”、“疑似”。为什么?因为要查清楚就要花钱、耗时、报批。
直接报凌迟,批复一般很快。
乾隆年间还有详细的三法司会审记录,地方官要使用凌迟的话还要反复论证其合理性;
到光绪、宣统时期,地方报纸上刊登的死刑案件一般只有几行字而已,京城批复的速度也很快。不是后面的人更“依法办事”,而是整个审核链条已经没人认真对待了。

审批速度越快,说明审核者认为没有值得认真对待的地方。
当然,最残酷的不光是被杀的人本身,还有他死后的情况。凌迟执行的地方一般都在城门或者集市边上,并且为了让更多人“参观”,所以常常会选择在这些地方进行。
该设计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震慑,而是要向外界表明:国家仍然在运转,并且秩序也得以维持。
但是看完这些照片后我们应当提出一个问题:
当一个王朝不得不使用最为残忍的肉刑来证明自己的统治力的时候,它是在维护秩序还是在掩盖自己已经失去了对社会控制的事实?
问题的根源到底出在人身上,还是制度上?留给读者自己去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