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幅照片拍摄于1988年7月,地点是在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公园。背景上那个塔,是著名的繁塔。繁,这个字在这里读pó,不读fán,是个很有意思的多音字。拍摄这幅照片的一个月前,父亲给我的来信中,记录了一种如今看来已成历史的人际传播方式——用录音带传递情感,互致问候。这种人际传播,发生在刚刚解冻不久的海峡两岸民间交流过程中,在近亲属之间发生。这是很珍贵的一个人际传播的案例,又是在中华民族宏大历史叙事的背景中,就更显现出它的史料价值和研究价值,传播学专业的学生们不妨关注一下。通过传递录音带相互问候,是随着媒介的发展变化带来的一种全新的人际传播方式,在两岸亲人沟通交流的过程中,曾深受欢迎。但,迅速降温,基本上就是昙花一现。一个是硬件条件,那时候,录音机在台湾那边已经普及,亚洲四小龙么,经济相对发达得多。在大陆这边,录音机还很少,大多数人想要录个音,还是比较困难的一件事情。另一个是软件条件,必须要有个“中间人”、有信使而非邮差担当这个“鸿雁”,来回传递录音带,才能实现这种人际传播。当年,录音带这一种新型媒介,还是非常敏感的,出入海关都很麻烦。所以,要选择一个在双方看来都可靠的人,从中传来送去。1988年5月4日,我收到你表伯吕文修4月25日从香港给我来的信,邀我5月3日去西保障村我姥姥家见面。5月5日,我就到了积善。巧得很,一下火车就看到了你表伯父他们老两口儿,还有郭光显、吕文志你表叔。当时我们就一起坐着区政府派的小吉普车,到了西保障你表姑家。
你文修伯把你奶奶、你二姑在台湾说话的录音带交给了我。另外,还给了一盘空白的录音带,叫我先回开封,把要和你奶奶、二姑姑说的话录上去,再给你奶奶带回台湾。
我在积善住了两天,你姑奶奶的病不见好转,又不愿做手术,也不能打针,一打针就有过敏反应,更没有好药吃。我说不能这样干挺着,动员她烤电。我和诊疗所联系后,5月7日做了两次电疗(烤电),安排好之后,5月8日,我回到开封……在积善时,你姑奶奶也跟你奶奶通过录音机说了话,就录在那盘录音带上。
你奶奶和你二姑的录音带我都保存着,以后你有机会回来再听吧。
你文修伯父及伯母以及文志叔于18日来到开封,我把录音带交给你文修伯,托他带到台湾给你奶奶和姑姑听,同时也给你奶奶带了一些人参和灵芝。
19日,二轻局派了一辆中型面包车,在咱们全家人及王新、王湘、王瑞的陪同下,游览了开封的名胜古迹。20日,局里又派了辆波兰进口的小轿车,由我陪同,把他们送到了新乡市南干道工业专科学校(是你大表姑和二表姑的工作单位)。当天我就随车回到了开封。
两岸民间“录音带交流”这种方式,持续的时间虽然不长,但也是人际传播的一段历史,值得记录,更值得研究。这种交流方式为什么持续的时间那么短?大概也就一年,或者两年的时间吧。根本原因,大概还是传播效果不理想吧。人际传播中,重要的“即时反馈”功能,在“录音交流”传播中难以实现。这一点,甚至都没有书信来得及时,所以,“录音交流”只是昙花一现,就又被书信取代了。人际传播,既是社会关系的体现,也是信息、情感、态度和行为影响的重要途径。两岸民间通过录音带进行交流这一现象,作为传播学专业的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应该是很恰当的。近几年,陆续遇到新闻学、传播学、艺术学、摄影、视觉传达……专业的研究生与我联系,商谈在他们的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本号图文案例事宜。也有本科生,为了完成作业,想借鉴、临摹本号照片。这些学生都很懂事儿,主动谈到支付使用费。对此,我的原则是:凡用于科研和教学的,免费。当事人都已经体会到了我的善意。同时,也发现有些视频号、公众号在大量盗用本号图文及视频侵权行为。我郑重声明:凡未经本人书面许可,擅自对本号图、文、视频进行复制、剪裁、剪辑、改编、AI图片生成视频……发表、传播,侵害本人权益的,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删除相关侵权内容。对于已发生的侵权行为,本人保留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包括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